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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博士家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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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 22:20: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原标题:请博士家教

花2万元学费成绩未提高

我市教育消费纠纷近年出现激增,家长报名前需谨慎

记者昨日从我市工商、消协等部门了解到,教育消费纠纷在我市出现激增趋势。其中,根据云龙区消费者协会统计,2011年该协会受理各类教育消费纠纷10起,2012年增加到12起,而到了2013年,仅前6个月就达到了13起,不少家长因选择培训机构不当,或未签订合同等,而造成较大经济损失。

要求退费

培训中心却人去楼空

【典型案例】去年暑假,张女士为上小学儿子的学习成绩着急,看到身边朋友都给孩子报了补习班,她也到中山南路一家名为大地时光的辅导培训中心签订了《宝贝课程销售协议》,并支付了6千元的培训费。

几次课下来,张女士发现实际课程与课程表的安排并不一致,而且经常出现约不到课的情况。张女士要求与培训中心解除协议并退还剩余培训费,而培训中心却一直以各种理由搪塞。过了一段时间,当张女士再次上门索赔时,这家培训中心早已人去楼空。

云龙区消协认为,该培训中心存在严重违规行为,遂将该案移交云龙工商分局立案调查。

【提示】尽量选择口碑较好的培训机构

云龙消协指出,在高额利润的诱惑下,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的教育培训机构比比皆是。家长在选择教育培训机构前,应对其品牌、口碑等进行多方了解,也可以向工商部门查询企业资质及诚信情况。

请博士家教

因2万元课时费闹纠纷

【典型案例】王先生的儿子小迪初二期末考试成绩不理想,王先生决定为小迪请个家教进行“一对一”辅导。王先生去年6月找到了在读博士胡某,双方达成口头培训协议。到今年6月,王先生支付了近2万元课时费后发现,小迪的成绩并没有提高。王先生以胡某没有教师证私自授课、乱收学费且未达到培训效果为由投诉到云龙消协,要求退还全部课时费用。

云龙消协认为,双方存在事实教育培训合同关系,是否持有教师证并非个人家教的必备资质,在双方对课时收费标准协商一致,并对培训效果未进行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小迪已接受所支付课时费的培训课程,胡某亦提供了相应的教育服务,故未予支持。

据悉,王先生诉讼至法院,亦被驳回。

【提示】签订合同更保险

云龙区消协指出,现行法律法规对个人家教资质没有明确规定,个人家教无需在工商注册登记,也无需向教育部门申请备案,所以在聘请个人家教时应注意签订书面教育合同,以便明确教学双方的权利义务。签订合同应特别注意课程内容条款、课时计时与收费标准条款、培训效果条款以及退费条款,事先约定好这些条款有助于双方自行解决纠纷。

交8000元培训费

只上几节课退费遭拒

【典型案例】小满今年刚满三岁,家住黄山垄小区,其母李女士为培养孩子英语学习兴趣,为她在家附近的一家幼儿英语培训机构报了名,并支付了一年120课时计8千元的培训费。没想到上课时小满完全不适应授课方式,经常哭闹,不仅影响授课效果,也影响了同班其他孩子的正常上课,李女士就决定给只上了几节课的小满退班。培训机构认为双方的合同中明确写着“学费一旦收取概不退还”,拒绝退费。

【提示】报班切勿跟风

云龙消协指出,如果盲目跟风报班,又因自己原因退班的,除非在合同中约定了中途退班的单方解除权,否则属于单方过错解除方,应向培训机构承担相应过错赔偿责任。

云龙区工商局:

谨慎虚假招生

针对暑假即将来临,英语辅导班、舞蹈班、国画班、钢琴班等各种招生培训满天飞,云龙区工商局昨日提醒广大家长,谨慎虚假招生。

云龙区工商局提醒家长,从事非公益性或者非学历教育培训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办学资格和办学条件;应当在招生广告、招生简章中载明有关课程设置、师资状况、培训效果、培训地点、培训费收取的项目及标准等信息;不得向学员收取事先未告知的费用或者擅自改变授课教师、开班时间、课程设置及课时安排,确需改变的,应当征得学员的同意。

因此,广大家长在为孩子报名参加各类暑期班时,交费应注意索要发票凭证,并查看拿到的收费单据是否为有效凭证,凭证上的收费单位与实际办学单位是否相符。 如果发现补习班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应及时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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