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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用户协议及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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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23 16:55: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网站用户协议及管理条例
  欢迎光临虚数灵境爱好者乐园!本网站是一个围绕元宇宙与电子商务相关议题的爱好者交流的场所。
  请您仔细阅读以下条款,如果您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表示异议,您可以选择不进入虚数灵境爱好者乐园;进入后则意味着您将同意遵守本协议下规定,并服从于虚数灵境爱好者乐园的统一管理。阅读本协议的过程中,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或其中条款约定,您可以选择不使用我们的服务。
  我们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变化、经营策略调整和软件升级等原因修订本协议。更新后的协议条款公布后即有效代替原来的协议条款。如果您不同意协议改动内容,您可以选择不使用此网站及服务。如果您继续使用,则视为接受本协议的改动。
一、总则
1、制定本条例的目的在于维护虚数灵境网站(下简称“网站”)秩序,保障网站用户的合法权益。
2、制定本条例的依据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本条例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3、用户愿意接受本条例,方可注册,经审核通过后成为本网站正式用户。
二、用户的权利与责任
1、用户享有网站用户的各种权利,可享受网站提供的各项服务。
2、用户在网站所进行的所有活动应遵守本网站及相关论坛、个人空间的管理条例,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并自行承担因从事论坛(个人空间)活动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3、用户要注意保管好用户名及密码,用户如发现帐号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社区管理者。因黑客行为或用户保管疏忽导致帐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用户认为自己在网站的权益受到侵害,有权根据网站相关规定进行投诉申诉。
5、用户有权对网站管理提出批评、意见、建议,有权就网站管理相关工作向社区提出咨询。
6、用户需遵守网络道德,注意网络礼仪,友好交流,文明上网。
三、网站管理条例
(一)网站禁止内容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6、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7、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8、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9、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0、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11、包含种族、肤色、性别、性取向、宗教、民族、地域、残疾、社会经济状况等歧视内容的言论和消息;
12、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13、未经公开报道、未经证实的消息(发布本人亲身经历的事件请注明并将联络办法告知网站管理员);
14、可能妨害第三方权益的文件或者信息,例如(包括但不限于):病毒代码、黑客程序、软件破解注册信息;
15、抄袭及剽窃他人的作品,转载及引用请注明出处,不得上贴原作者禁止转载的文章;
16、缺乏理性讨论诚意、无理纠缠、恶意灌水等浪费版面资源的信息;
17、包含影响用户正常浏览的内容或格式的文章;
18、请勿重复、大量发贴并张贴与所在论坛主题无关的消息和言论;
19、请勿在本网站内任何地方发布任何形式的广告;
20、禁止短时间内连续翻出同一账号的多个帖子并造成版面被同一账号的帖子大面积冲击等恶意翻帖行为。
(二)用户名和马甲管理规定
1、请使用中文真实姓名,否则审核不予通过。
2、请勿以党和国家领导人姓名及相关联的名称,或冒用其他人的真实姓名、字号、艺名、笔名注册;
3、请勿以国家名称、国家机关、地方各级党政机关或其他机构的名称注册;
4、请勿注册不文明、不健康之笔名;
5、请勿注册易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误解之笔名;
6、用户注册时,若显示IP地址不在允许范围内,请等待管理员审核通过后即可使用;
7、用户需对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安全负责,如遗失密码或遗忘用户名,可以与社区管理者及时联系解决,但必须提供用户名或者密码其中的任何一个;
8、用户注册完成后,可使用马甲进行发帖,马甲名仍须遵守本网站禁止内容条例。
(三)用户个人空间(头像)管理规定
1、个人空间(头像)内容须遵守本网站禁止内容条例,例如(包括但不限于):用户个性签名、动态、留言板、聊天框。如出现与网站规定不符合的内容,网站有权冻结账号;
2、个人空间(头像)中链接图片不超过1张,尺寸大小应符合网站规定。
(四)用户发帖管理规定
1、用户发帖内容规定与上述规定一致,如出现与网站规定不符合的内容,网站有权编辑、删除帖子内容,情节严重的网站有权冻结账号;
2、图片不建议以网络链接形式添加,请尽量使用自己拍摄的图片进行剪裁、调整后添加到帖子中;
3、图片分辨率尽量低于1920*1080,以减少占用空间;
4、发帖后请等待管理员审核,若审核通过,方可在论坛中进行展示。
(五)处罚规定
1、对于违反网站管理规定的用户,管理员有权删除帖子并对该用户采取警告、禁止发言直至冻结账号的处理。
2、管理员会将所封用户在“小黑屋”公示,公示内容一般应包括操作行为、过期时间、操作时间、操作理由。在封锁期间,原则上不予以解封,但用户可以向网站提出申诉或者请求,网站按照程序经过讨论研究,同意之后可以提前解封。
3、对于严重违反网站管理规定的,管理员有权禁止发言、禁止访问、冻结账号。
四、责任声明
1、本网站用户之间通过网站相识、交往中所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任何心理、生理上的伤害和经济上的损失,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网站用户因其个人原因造成资料保管不妥而导致个人隐私被他人泄露的,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用户在本网站的活动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责任自负,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网站不担保各项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保证各项服务不会中断,对社区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不作担保。
5、本网站建议用户尽量不使用外部链接,对于该等外部链接指向的不由本网站实际控制的任何网页上的内容及外部链接有效期,网站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6、由于非故意及不可抗拒的原因(含系统维护和升级),导致用户数据丢失、服务暂停或停止,网站不承担赔偿及其他连带的法律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用户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来源: 网站用户协议及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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